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反馈意见的整改情况报告
根据《中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县委第二巡察组对中共〔*〕县民政局党组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精神,县民政局党组高度重视,认真对照巡察反馈的11个问题,逐项进行检视,结合实际制定《中共〔*〕县民政局党组关于县委第二巡察组向县民政局反馈意见的整改方案》,明确了整改任务、整改责任、整改时限和整改措施,推动各项问题整改。截止目前,通过全局的共同努力,已完成整改10个,正在整改中1个。现将我局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主要做法
按照《中共〔*〕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共〔*〕县委第二巡察组关于对县民政局党组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专项巡察情况的反馈意见>的通知》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效果导向,聚焦巡察反馈的3个方面11个问题,压实主体责任,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有力的措施,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整改任务。截止目前,反馈问题已完成整改10个,正在整改中1个
(一)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体系。成立由党组书记〔*〕任组长,党组成员〔*〕、〔*〕任副组长,〔*〕、〔*〕、〔*〕等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党组认真学习贯彻县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县民政局党组群腐集中整治工作反馈会议精神,结合2026年群腐集中整治工作,救助领域实行县长、分管副县长"双组长"及民政残联双牵头机制,养老和殡葬领域由分管副县长督办。县委书记、县长每月调度,县长召开救助专题会1次,分管副县长调度3次,县纪委调度2次,局党组先后召开党组及调度会11次、全县救助培训会1次,构建了县乡村联动、部门协同、专班推进的整治格局。
(二)强化调度督查,确保整改时效。充分发挥整改办统筹协调作用,严格落实"周报告、半月调度、月通报"工作机制,动态更新、闭环管理整改台账,严格按照时间节点向纪检监察等部门报送材料。领导小组定期听取整改进展汇报,对整改不力、进展滞后的及时约谈提醒、督促限期整改;对需多部门协同推进的难点问题,加强统筹联动、合力攻坚,确保各项整改任务按期高质完成。
(三)坚持标本兼治,健全长效机制。坚持把解决具体问题与完善制度机制有机结合,针对巡察发现的共性问题、突出问题及深层次矛盾,深刻剖析根源、举一反三排查、补齐短板弱项,修订完善各项规章制度,着力构建靠制度管权、管事、管人的长效机制,切实做到以巡促改、以巡促建、以巡促治,推动工作提质增效、常态长效。
二、整改情况
(一)聚焦"群腐"集中整治工作部署推动情况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有差距
问题1:局党组未按要求对2025年9月29日印发的《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贯彻落实全国推进社会救助领域群众身边腐败和作风问题综合治理工作视频会议精神的通知》进行传达学习,未将《关于进一步聚焦殡葬行业十大突出问题推动专项行动集中整治走深走实》《关于印发社会救助工作人员"十不准"的通知》等重要文件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学习。
整改措施:一是立即开展补学,通过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的形式,传达学习涉社会救助、殡葬整治等重要文件,确保班子带头学,吃透文件精神。二是健全学习机制,规范文件收发管理,严格落实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集体学习制度,压实工作责任,杜绝漏学、迟学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整改完成。一是针对性落实补学工作,于2026年5月20日召开〔*〕县民政局2026年度党组第十二次(扩大)会议,专题组织班子成员及相关干部职工集中学习社会救助、殡葬行业专项整治相关全部漏学文件,领导班子率先垂范,深入研读解读文件内容,全员精准掌握上级工作部署与工作要求。二是完善长效常态化学习管理制度,优化内部文件收发、传阅、学习全流程管理模式,常态化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层层压实分管责任与岗位责任,从制度层面规避文件漏学、迟学、不学等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2.思想认识有不足
问题2:该局部分干部认为火葬火化率低是受传统殡葬习俗影响,难以通过宣传引导予以改变,推行难度大,目前全县火葬火化率仅为1.3%。
整改措施:一是加快政策制定,尽快出台《关于〔*〕县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规范遗体火化工作的实施方案》,为破解火化难题、提升火化率提供制度支撑。二是严格落实生态安葬奖补政策,确保奖补资金及时足额发放,以政策激励引导群众主动选择火化和生态安葬。三是强化政策宣传解读,多渠道、全方位宣传殡葬改革实施方案及生态安葬奖补政策,切实提升群众政策知晓率和参与度,推动殡葬观念转变。
整改情况:该问题整改完成。一是稳步推进火化方案编制落地工作,《关于〔*〕县进一步深化殡葬改革全面规范遗体火化工作的实施方案》已完成多部门意见征集工作,组织召开专题座谈会吸纳各方合理化建议并完成修订完善,现阶段已报送县司法局开展合法性审核,待各项审核完毕后正式印发实施。二是常态化抓实生态安葬奖补政策落地,严格按照既定标准执行奖补发放流程,精准落实惠民激励政策,2026年已为10户发放奖补资金3万元,切实发挥政策红利,调动群众参与殡葬改革的积极性。三是拓宽宣传渠道、丰富宣传形式,依托清明祭扫关键节点发布文明祭扫倡议,将文明殡葬建设纳入支部主题党日学习内容,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头践行鲜花祭扫、网络祭扫等绿色低碳祭扫模式,全方位普及殡葬改革及奖补相关政策,潜移默化转变群众传统丧葬观念。
(二)聚焦集中整治工作履职尽责情况
3.履行牵头责任有差距
问题3:县民政局作为"群腐"专项整治工作牵头单位,统筹协调与部门联动作用发挥不够,虽多次召开工作推进会、调度会,但未能有效组织、协调县自规局、县林业局等相关部门在整改时限内完成县殡仪馆及火葬场等殡葬设施项目用地手续审批工作。
整改措施:一是切实履行牵头抓总责任,主动扛起"群腐"整治与殡葬设施建设双重任务,健全统筹协调机制,强化牵头引领作用。二是加强部门联动协作,积极对接县自规局,加快办理殡仪馆及火葬场建设用地划拨等手续。
整改情况:该问题整改完成。一是压实主体牵头职责,聚焦"群腐"专项整治及殡葬基础设施建设重点任务,建立统筹调度机制,研判项目推进堵点难点,高效推进项目用地审批各项工作。二是深化跨部门协同联动,主动对接县自规局、县林业局等职能部门,高频沟通对接审批相关事项,2025年9月29日获得省人民政府关于〔*〕县城乡公益性殡仪馆、火葬场、骨灰堂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2026年6月1日,县殡仪馆及火葬场等殡葬设施项目获得划拨用地不动产权证书。
4.养老民生项目运维监管力度不足
问题4:县民政局作为养老民生项目的行业指导部门,日常监管不到位。一是监管机制缺失。2023年以来实施的11个日间照料中心和养老服务综合体项目未建立监管制度,且项目验收后资产至今未移交。二是后期运维不力。小村乡田坝村农村日间互助照料中心"日常运维管护不力"问题在2025年4月被州政府政务督查室暗访发现指出后未整改,2025年12月该问题又被〔*〕州政府督查通报。清坪镇排峰坝村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提档升级项目建成于2022年,仅有4张床位,存在积尘多,未及时打扫的问题。曲江镇湾田村老年人互助照料中心搬迁后床位等设施设备未调整完善。
整改措施:一是健全监管机制,规范日常管控。建立常态化监管制度和管理台账,明确管理人员职责、细化记录内容,县民政局联合乡镇定期核查督导,推动设施规范化运维。二是加快资产移交,明确管护责任。牵头推进项目资产移交,明确流程、时限及双方责任,完善移交手续,确保资产移交到位、管护责任落实,杜绝长期未移交问题。三是狠抓问题整改,强化运维保障。对3个乡镇照料中心现存问题立行立改。
整改情况:该问题整改完成。一是建立了日常管理台账,明确管理人员、记录日期、活动开展情况、卫生打扫情况、设施设备完好情况及服务人次等,确保各项操作有记录、可追溯,县民政局联合乡镇定期对台账落实情况进行核查,推动养老服务设施规范化运维。二是加快项目资产移交,6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资产已完成调拨,1个农村互助照料中心因土建未配置资产,剩余4个互助照料中心资产已录入规财系统,正在履行财政审核审批及资产划转程序;三是狠抓问题整改落实,清坪镇排峰坝村互助照料中心已及时组织村两委清扫卫生,按标准配齐5张床位;曲江镇湾田村互助照料中心依托活动中心现有服务设施查漏补缺,已完成设施设备搬迁调整,完善床位等配套设施。
5.社会救助资金发放问题整改有弱项
问题5:该局对社会救助资金发放方面出现的问题整改效果不佳。一是资金发放不及时。2025年1-4月及11月的城乡低保和特困供养救助资金未在每月10日前按时发放。二是高龄津贴发放有漏洞。高龄津贴发放存在不及时的情况,如〔*〕乡〔*〕村姚某某,应于2024年1月开始享受高龄津贴,至2025年3月才发放,迟发14个月。全县2025年以来共计补发高龄津贴人数达143人,47200元。
整改措施:针对资金发放不及时,一是积极对接财政部门,协调加强救助资金调度,确保每月10日前将城乡低保金发放到位。二是提前锁定救助数据,做好资金发放准备。
针对高龄津贴发放有漏洞,一是为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积极对接州民政局,填报《政务数据共享申请表》,申请共享"〔*〕县户籍-当月死亡人口信息"、"〔*〕县户籍-当月满80岁人口信息"两类数据,用于高龄津贴发放名单每月核对。二是继续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县高龄津贴"不来即享"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高龄津贴规范、及时、足额发放。
整改情况:该问题整改完成。针对资金发放不及时,一是积极对接财政部门,请求加强救助资金调度,确保每月10日前将城乡低保金发放到位。11月除农村低保部分资金未在10日前发放之外,其余资金已在10日前发放至救助对象一卡通,其中11月农村低保8713户12828人10日前发放180万元,14日前发放409.8万元。二是已对乡镇民政办主任、局社会救助股股长共12人进行提醒谈话,要求各乡镇所有动态调整必须于每月初第一个工作日前完成,每月5日前必须完成所有的救助资金发放准备工作。
针对高龄津贴发放有漏洞,一是细化制度举措,2025年6月出台《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不来即享"工作的通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细节,持续推动高龄津贴"免申即享"。8月13日下发《关于高龄津贴发放摸排整改工作的提示函》,启动高龄津贴摸排,确保应享尽享。二是实现平台监管,按月将全县高龄津贴发放明细数据同步录入湖北养老服务平台,实现津贴发放情况的全程动态监管、可追溯管理,确保数据真实准确、账实相符,为后续工作开展提供可靠支撑。三是深化数据共享,为破解信息不对称难题,2025年12月积极对接州民政局,填报《政务数据共享申请表》,申请共享"〔*〕县户籍-当月死亡人口信息"、"〔*〕县户籍-当月满80岁人口信息"两类数据,用于高龄津贴发放名单每月核对。四是健全长效机制,继续贯彻落实《省民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州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高龄津贴发放管理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县高龄津贴"不来即享"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健全长效管理机制确保高龄津贴规范、及时、足额发放。
6.救助对象识别问题整改滞后
问题6:一是"漏保"现象仍有发生。〔*〕镇〔*〕村邵某某于2024年9月满60周岁,符合特困供养条件,2025年7月才纳入供养范围。二是"应退未退"情况依然存在。对不再符合救助条件的对象未及时退出,如〔*〕镇〔*〕村李某某2012年1月因智力残疾2级纳入特困供养范围,2022年3月鉴定为言语4级残疾,不再符合特困供养条件,2025年6月才取消其特困供养。三是动态调整不及时。〔*〕镇〔*〕村村民周某某于2022年9月死亡,因未及时取消供养金和物价补贴发放,导致其2022年10月多领取一个月补贴,直至2025年4月10日才将该笔资金收回。
整改措施:一是指导、督促有关乡镇及时启动相关程序,将符合条件的邵明轩纳入特困供养范围,及时取消不符合条件的保障对象李某某低保待遇和收回周某某多领取的资金。二是持续开展救助对象和困难群众核查,确保对象精准。建立"常态化核查+动态抽查"核查机制,明确核查责任主体,及时发现问题、整改问题,同步加强对核查人员的业务培训,提升核查精准度和效率,切实保障救助政策精准落地、规范实施。
整改情况:该问题整改完成。一是已于2025年7月将邵某某纳入特困供养,已对业务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2025年6月已取消李某某特困供养,已对业务经办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周某某特困供养已于2022年11月取消,多发放的供养金和价格补贴合计848元已于2025年4月10日追缴并退回国库,已对业务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二是持续开展救助对象和困难群众核查,组织召开全县救助培训会,通过县级集中培训和分乡镇分片培训,把救助政策培训到每个具体经办人员,提升政策执行水平和能力。
7.殡葬设施建设问题整改进度缓慢
问题7:在"群腐"专项整治过程中,发现殡葬设施项目建设存在推进缓慢的问题,但整改不力。一是公益性殡葬设施建设尚不健全。县城区城市公益性公墓、殡仪馆、火葬场等殡葬设施已建成投入使用,但配套的骨灰堂项目还未建成。二是农村公益性殡葬服务设施建设未全覆盖。根据全省民政事业"十四五"规划和《〔*〕县殡葬领域跨部门综合监管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的要求,2025年底建成11个乡镇(区)集镇农村公益性公墓和乡镇殡仪服务站,截至目前,〔*〕镇、〔*〕镇无集镇农村公益性公墓,乡镇殡仪服务站建设均未启动。
整改措施:一是攻坚城区配套短板,加快骨灰堂建设。主动对接上级民政部门,积极申报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到位后组建施工专班,倒排工期、细化节点,全速推进项目建设,补齐配套短板。二是聚焦乡镇覆盖盲区,破解公墓建设堵点。严格对照相关规划及文件要求,针对朝阳寺镇、唐崖镇公墓空白问题,牵头协调财政、自规、林业等部门,高效完成用地、资金等相关手续,补齐乡镇公墓短板,加快推进乡镇殡仪服务站建设进度。
整改情况:该问题正在整改中。一是2026年5月18日,获得县发改局转发的202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的通知,已下达骨灰堂项目建设资金1244万元,财评备案已完成,目前已发布项目施工招标文件。二是唐崖、朝阳寺集镇公墓选址属于唐崖风景名胜区,暂不符合规划,待林业部门协助调整规划,目前了解到县级规划调整已通过省级审核后报国家批准。忠堡、大路坝、〔*〕正在建设乡镇殡仪服务站。
8.殡葬管理服务问题整改不到位
问题8:2024年"群腐"专项整治工作启动后,群众反映殡葬管理服务方面存在问题,但问题整改效果不佳。一是殡仪服务收费监督管理不严。2025年1月31日,殡仪馆殡葬服务车从〔*〕运尸体至黄冈,收费15850元,未按照《关于殡葬管理中心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执行,当事人投诉后,退回多收费用3188元。二是公墓管理存在不足。2025年3月李某某父亲坟墓一端被挖成台阶,向工作人员多次反映仍未得到答复,后用车辆围堵殡仪馆大门,造成不良影响。麻柳坝公墓管护不到位,杂草丛生,存在安全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殡仪服务收费监管,规范收费行为。督促殡仪馆严格执行《关于殡葬管理中心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实行收费项目清单化管理,明确收费标准、公示收费信息,严禁超标准、超范围收费,对违规收费行为严肃整改,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优化公墓日常管护,消除安全隐患。督促经营性公墓严格落实《〔*〕公墓管理规定》,细化管护责任;立即组织清理麻柳坝公墓杂草,排查并消除安全隐患,建立常态化管护机制,确保公墓环境整洁、安全有序。三是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提升整改实效。建立群众诉求闭环处置机制,明确专人负责受理群众反映的殡葬相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限期整改,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整改情况:该问题整改完成。一是已督促殡仪馆严格执行《关于殡葬管理中心殡葬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实行收费项目清单化管理,清单之外无收费,2025年2月13日,殡仪馆已将多收取费用3188元退还。二是2025年3月26日已下发关于加强〔*〕公墓管理的督办函,要求经营性公墓加强公墓安全、环境卫生等方面的管理,所反映的李某某事件已解决,〔*〕公墓管理单位已为其父亲坟墓砌筑圈石;麻柳坝公墓杂草已清除,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公墓环境整洁、安全有序。三是已建立群众诉求闭环处置机制,股室明确专人负责受理群众反映的殡葬相关问题,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及时回应、限期整改,切实提升群众满意度。
9.长效机制建设待加强
问题9:一是"三重一大"制度执行不严格。2024年2月支付公益性殡仪馆购买火化设备质保金70023.21元,无"三重一大"决策资料。二是采购程序不规范。2025年1月支付〔*〕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办公电器采购款117860元,采取询价采购方式,仅有询价成交通知书,询价采购程序过程资料缺失。三是财务管理有漏洞。2024年2月支付公益性殡仪馆购买火化设备质保金70023.21元,发票金额及领导审批金额为77940元,与实际支付金额差7916.79元,未按审批金额支付且未对未支付的款项进行账务处理。2024年2月支付黄金洞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预付款300000元,合同总价957000元,按合同约定预付款为总价的30%,应为287100元,多支付12900元。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三重一大"制度刚性执行,做到举一反三。针对2024年2月公益性殡仪馆火化设备质保金支付未履行决策程序的问题,深刻剖析根源、吸取教训,举一反三排查同类问题,建立长效管控机制;明确"三重一大"决策范围、流程和责任,今后所有符合决策条件的事项,必须严格履行决策程序、做好全程记录,确保决策过程合规、痕迹可追溯,坚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规范政府采购程序,完善资料归档。针对询价采购程序资料缺失问题,立即补充〔*〕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办公电器询价采购全流程资料;明确采购各环节责任,规范询价、验收等流程,确保采购程序合规,所有过程资料齐全完整、规范归档。三是堵塞财务管理漏洞,规范资金拨付。对财务错付、漏记问题限期整改,补记未支付款项账务;严格按照审批金额、合同约定拨付资金,加强票据与支付金额核对,健全账务核对机制,确保账证、账实、账表一致,杜绝超付、错付及账务不规范问题。
整改情况:该问题整改完成。一是从严落实"三重一大"管理制度,全面开展自查自纠与举一反三工作。聚焦2024年至今大额资金支付、重大项目安排、重大制度修订等重点事项,逐项核查决策审批流程、会议存档资料等情况,针对公益性殡仪馆火化设备质保金支付缺失决策资料问题,多方溯源补齐相关佐证材料。同时深挖问题产生根源,健全长效管控机制,规范全流程审批步骤,并完善该笔质保金专项明细账;常态化规范重大事项决策流程,要求所有纳入"三重一大"决策范畴的事项,全程留存资料、闭环规范管理,切实筑牢制度执行防线,严防同类违规问题反弹复发。二是补齐采购流程短板,常态化落实资料归档制度。针对〔*〕社区养老服务综合体办公电器采购资料缺失问题,该采购原始资料留存于〔*〕乡人民政府,已于2026年3月18日将签字盖章后的复印件报送县民政局完成统一存档。后续将压实采购岗位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相关规章制度,保障所有采购项目程序合法、资料完备、归档规范。三是全面排查财务隐患,规范资金拨付与账务管理。针对本次排查发现的款项金额不符、预付款超付、账务漏记两类财务问题,逐项落实整改举措:一方面完成公益性殡仪馆火化设备质保金未支付款项账务补录工作,同步跟进剩余款项资金筹措与拨付工作;另一方面复盘黄金洞养老服务综合体建设项目预付款超付问题,该项目于2023年8月开工,2024年2月资金下达时施工进度已超前于预付款对应节点,结合实际施工工程量拨付300000元款项,已厘清超付原因并完成台账备注。此外,建立资金拨付双人核对机制,常态化开展账务核对工作,从源头规避资金超付、错付、账务登记不规范等财务风险。
(三)聚焦巡察、审计或上级检查督导等发现问题整改和成果运用
10.整改主体责任落实不够
问题10:2025年5月27日收到《〔*〕县公办福利机构管理服务专项审计调查报告》后,未对公办福利机构管理服务专项审计反馈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未建立问题台账及整改责任清单,整改任务未分解到岗、责任到人。
整改措施:一是深刻反思公办福利机构专项审计反馈问题整改落实不力的问题,切实强化责任意识和整改自觉。二是针对县审计局拟于2026年3月底启动的养老服务资金使用专项审计工作,主动对接,审计意见反馈后立即制定整改方案,建立完善问题台账及整改措施,整改任务未分解到岗、责任到人,确保整改工作落地落细。
整改情况:该问题整改完成。一是深化思想认知、压实主体责任。针对此前公办福利机构专项审计整改落实缺位的问题,组织相关业务工作人员开展复盘,深刻剖析整改工作落实不力原因,进一步强化全员审计整改主体意识、责任意识,明确审计整改工作标准与工作要求,筑牢整改工作思想根基,杜绝此类整改滞后、履职缺位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主动靠前对接、前置整改准备。全程跟进养老服务资金专项审计工作,在县审计局2026年3月底启动审计工作后,安排专人主动对接审计工作组,及时收集整理并报送各类佐证资料、自查材料。常态化保持沟通对接,待审计正式意见反馈后,即刻拟定专项整改方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