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方案
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方案
根据县委关于2025年度民主生活会整改落实工作的统一部署,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党组高度重视,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聚焦民主生活会查摆的5个方面14项问题,逐一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明确责任分工和完成时限,推动整改工作走深走实。现制定方案如下。
一、整改原则
一是坚持党建统领。把整改落实工作纳入党组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以高质量整改推动自然资源工作高质量发展,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管理的重要论述在局系统全面贯彻落实。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紧扣民主生活会查摆的具体问题,逐项对照、逐条整改,既立行立改当下问题,又深挖根源、举一反三,从制度机制层面堵塞漏洞,防止同类问题反复出现。
三是坚持标准严格。严格执行整改台账管理,对每项问题明确整改目标、整改措施、责任主体和完成时限,分类区分即知即改事项和持续推进事项,做到件件有着落、项项有回音。
二、整改内容及措施
(一)带头强化政治忠诚、提高政治能力方面
问题一:以政治高度统领自然资源工作的能力有待加强
在推动耕地保护、国土空间规划、矿产资源管理等核心职责履行中,对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重要论述的贯彻落实,存在学习转化不够深、执行落实不够细的问题,在部分业务工作中政治站位有待进一步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政治-制度-业务"三贯通工作机制,将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与研究重点业务问题相结合,要求每次集中学习必须形成指导业务工作的具体举措;二是聚焦耕地保护"国之大者"定位,在2025年下半年启动的全县耕地保护专项检查行动中,增设"政治责任专题分析"模块,从维护粮食安全大局的高度研判问题、提出建议;三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自然资源工作的重要论述系统整理,形成局内学习资料,要求股室负责人每季度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学习心得并在党组会上交流。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党建工作科
责任单位:局机关各股室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二:理论学习成果向业务决策转化的机制不够健全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提出的"深化自然资源管理体制改革""健全国土空间规划体系"等新要求,与局现有工作思路和推进方式之间存在衔接不够紧密的问题,理论学习停留于记录与传达,向工作思路创新转化的路径不清晰。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学习-研判-转化"三步工作法,党组每次专题学习后2周内,由分管领导结合本领域工作提出2-3项应用举措,纳入近期工作安排;二是针对四中全会关于"推进国土空间治理现代化"的新要求,专题研究局系统推进县乡村三级国土空间规划体系建设的具体路径,形成工作方案报县委审定;三是建立重要政策转化跟踪清单,对每项新政策新要求的贯彻情况由办公室每季度汇总核查,确保政策落实不空转。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规划管理科、用地管理科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问题三:在复杂土地管理环境下攻坚克难的韧性不足
面对耕地保护形势严峻、历史违法用地整改任务重等复杂局面,在推进"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处置、历史遗留问题化解等硬任务上,存在攻坚力度不够、推进不够均衡的问题,个别历史难题久拖未决。
整改措施:一是对全县"批而未供"土地、闲置土地、历史违法用地三类台账逐一研判,按"能即改、可限改、需协调"分三类制定攻坚方案,党组书记领衔督办重点难题;二是建立党组月度调度机制,每月专题听取攻坚进展,对滞后事项查明原因、压实责任;三是对连续两年未能推进的历史遗留问题,主动报请县委县政府研究协调机制,借助外力突破。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分管副局长
牵头单位:用地管理科、执法监察大队
责任单位:各业务科室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二)带头固本培元、增强党性方面
问题四:理论学习与自然资源业务实践结合不紧
在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活动中,学习了大量文件和案例,但在随后开展的用地审批、规划管理、矿业权管理等日常业务中,如何精准发现和规范处置利用职权为亲属、关系人谋利等廉洁风险行为,缺乏有效的联动机制,存在一定的"本领恐慌"。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策划"廉洁风险+业务场景"专题培训,聚焦土地出让、规划许可、矿业权审批等高风险岗位,逐类梳理廉洁风险点,形成《自然资源业务廉洁风险防控工作指引》,作为执法和审批的操作参考;二是在2025年下半年启动的局内案卷质量评查中,增加廉洁合规专项评查维度,评查结果与个人年度考核挂钩;三是对照典型案例剖析警示内容,组织全体干部开展"对号入座"式自查,自查结果存入廉政档案。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
牵头单位:党建工作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执法监察大队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问题五:党性锤炼与行政审批监督管理融合不够深
在土地出让、规划审批、矿产资源管理等工作中,对业务人员党性教育的针对性不强,经济责任意识与廉洁自律要求的融合机制不健全,部分关键岗位人员廉洁教育形式感较重、实效性不足。
整改措施:一是在关键审批岗位推行"廉洁承诺+提醒函"双机制,每位关键岗位人员年初签署廉洁履职承诺书,每次涉及重大事项审批前,由分管领导进行书面或口头廉洁提醒,提醒记录存档;二是建立局领导与关键岗位人员"一对一"廉洁谈话制度,每季度至少覆盖一轮;三是将廉洁从业情况纳入业务能力考核指标体系,年度占比不低于20%。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
牵头单位:党建工作科、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规划管理科、用地管理科、矿产资源管理科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六:理想信念教育的方式方法创新不足
党员干部理想信念教育多依赖会议传达和文件学习,与自然资源工作特点结合不紧,缺乏以实地执法、典型案例为载体的沉浸式、场景化教育形式,教育活动吸引力和感染力有待提升。
整改措施:一是结合全县耕地保护专项行动,组织党员干部赴典型违法占地现场开展"以案讲廉"现场教育,让触目惊心的违规现场成为最直观的警示课堂;二是利用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现场,开展"绿色发展我先行"主题党日活动,将党性教育融入生态修复实践;三是邀请查处土地违法案件的办案人员为全局干部讲授典型案例,每年不少于2次,增强教育的鲜活性和震撼力。
责任领导:分管党建副局长
牵头单位:党建工作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三)带头敬畏人民、敬畏组织、敬畏法纪方面
问题七:践行"四下基层"、深入群众的力度不够
自然资源工作专业性强,班子成员和业务骨干有时埋头于案卷审批和数据分析,主动深入农村一线了解耕地保护实情、倾听群众对土地征收安置不满意见的主动性不足,对群众急难愁盼问题的掌握不够精准。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党组成员"一季度一调研"机制,每位班子成员每季度至少深入1个乡镇开展实地调研,重点了解农村土地征收、宅基地管理、地质灾害防治等方面的群众诉求;二是在涉及土地征收的重点村居建立"自然资源服务联系点",指定股室负责人定期走访,为群众提供政策解释和手续办理咨询;三是建立群众意见收集、研判、反馈闭环机制,对实地走访收集的问题建立台账,整改情况及时向群众反馈。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行政审批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股室、乡镇自然资源所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八:民主集中制执行质量有待进一步提升
班子议事决策程序总体规范,不存在"一言堂"问题,但在集体研究涉及土地出让、规划重大调整、矿业权处置等"三重一大"事项时,班子成员对非分管领域的议题发言不够充分,跨领域建言献策的积极性有待激发,议事效果有时流于形式。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班子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事项实行"材料提前3天送达+轮流发言制",要求每位班子成员就议题独立表达意见,党组书记最后综合发言;二是建立"跨领域议事积分"记录机制,党组书记定期评价班子成员对非分管领域事项的参与情况,纳入年度班子考核;三是对土地出让、重大规划调整等高风险事项,会前须经局纪检监察工作机构进行廉洁审查后方可上会,确保决策程序闭环。
责任领导:党组书记
牵头单位:局办公室
责任单位:党组成员
完成时限:即知即改并长期坚持
问题九:运用法治思维处理复杂自然资源事项的能力有待增强
面对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历史遗留纠纷、矿产资源监管新规、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等法律适用新问题,习惯沿用旧的处置经验,运用法治思维破解难题的自觉性不强,个别审批建议在法律依据上不够扎实。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疑难事项法律会商"制度,对土地确权争议、涉矿纠纷等疑难事项,由局法律顾问、业务骨干和分管领导共同会商研判,形成法律意见书后方可作出处理决定;二是将法律法规培训纳入年度干部教育计划,重点围绕《土地管理法》《矿产资源法》及相关实施条例的修订内容,每半年组织一次以真实案例为素材的法律适用研讨;三是对已出具的审批意见开展年度法律合规性复盘,发现问题即时整改,复盘结果报党组备案。
责任领导:分管副局长
牵头单位:用地管理科、规划管理科
责任单位:机关各业务科室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四)带头干事创业、担当作为方面
问题十:自然资源工作服务高质量发展的主动性、前瞻性不足
在服务重大项目用地保障、营商环境优化等方面,存在被动应对多、主动谋划少的问题。对全县批而未供土地、低效工业用地的综合分析研判不够深入,未能形成系统性的供地策略建议,审批提速的"点上改革"与整体服务质效提升之间尚有差距。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年度土地供应分析报告"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对全县批而未供、闲置土地形势进行系统分析,形成专题报告提交县委县政府,为重大项目布局提供空间支撑依据;二是主动对接发改、工信等重点部门,建立用地需求提前介入机制,在项目立项初期即介入规划论证,将规划许可等候时间压缩至实质性审查阶段;三是每半年形成一份涉企用地政策清单,通过企业服务平台推送,提升企业用地服务的精准度和便利性。
责任领导:分管副局长
牵头单位:规划管理科、用地管理科
责任单位:不动产登记中心、行政审批科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问题十一:耕地保护和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监管执行力有待加强
在日常执法监察中,对卫片执法发现的新增疑似违法图斑,存在核查响应不够及时、整改跟进不够有力的问题;对耕地"进出平衡"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度不够,部分整改任务存在反弹风险。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卫片图斑核查48小时响应"机制,自然资源执法人员收到预警图斑后须在48小时内完成实地核查并反馈核查结论;二是将耕地"进出平衡"落实情况纳入乡镇党委书记年度履职考核,对连续两年完成任务不力的乡镇启动通报程序;三是对历次卫片执法中已整改销号的图斑,每年开展一次"回头看"专项核查,防止反弹;对尚在整改中的违法图斑实行"一图一档"台账管理,每月向党组汇报进展。
责任领导:分管副局长
牵头单位:执法监察大队、耕地保护科
责任单位:乡镇自然资源所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问题十二:推动矿山生态修复"后半篇文章"的韧劲不足
对已关闭矿山的生态修复验收、治理资金使用和效果评估,存在推进不均衡、跟踪不持续的问题;绿色矿山建设的标准落实在个别矿山流于表面,未能做到全过程严格核验。
整改措施:一是建立废弃矿山治理"一矿一档"台账,分别明确治理进度、资金使用、验收节点,每季度专题调度,治理进展向县委县政府报告;二是对申报绿色矿山的企业,实行"承诺+核验+公示"三步程序,核验不达标的暂缓认定,并向企业出具书面整改意见;三是引入第三方机构对矿山生态修复效果开展独立评估,评估结果与后续矿业权审批挂钩,以评促改、以评促治。
责任领导:分管副局长
牵头单位:矿产资源管理科
责任单位:执法监察大队、生态修复科
完成时限:2025年年底前取得明显成效,并持续推进
(五)带头坚决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方面
问题十三: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传导存在衰减现象
局党组能够认真履行主体责任,但对局属单位和乡镇自然资源所的压力传导在层级上存在递减现象,基层所室负责人对廉洁从业要求的落实停留在"接收安排"层面,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