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高质效履职护航中国式现代化
学习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心得体会:深学笃行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以高质效履职护航中国式现代化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是在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的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十分重要的会议。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五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以下简称《建议》),系统擘画了未来五年的发展蓝图,是指导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工作的纲领性文件。作为一名身处司法办案一线的基层检察官,我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通过深入学习领会全会精神,我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必须将检察工作置于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来谋划和推进,以"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为基本价值追求,切实将全会精神转化为推动未成年人检察与刑事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生动实践。
一、深刻领会核心要义,把牢检察工作政治方向
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首要的是把握其政治性、思想性、战略性和指导性。全会将"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放在"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必须遵循的重要原则首位,深刻揭示了中国式现代化取得成功的根本政治保证。历史和实践反复证明,治理我们这样的大国,没有党中央的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没有全党全国的思想统一和步调一致,是办不成大事的。
对于检察机关而言,坚持党的绝对领导是灵魂所在。这要求我们必须将"从政治上看"融入检察履职全过程,持续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最高检领导近期在调研中强调,要始终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为引领,系统谋划推进检察工作。这为我们基层检察院指明了行动遵循。我们必须自觉将检察工作融入"十五五"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宏伟蓝图,围绕"高质量发展取得显著成效"、"社会文明程度明显提升"、"人民生活品质不断提高"等主要目标,找准找实履职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具体到我所从事的工作,就是要通过高质效的刑事检察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通过充满温情的未成年人检察守护民族的未来,为夯实中国式现代化建设的法治根基贡献基层检察力量。
二、立足检察职能,服务中国式现代化大局
《建议》对"强化检察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这既是党中央对检察机关的信任与重托,也为我们履职尽责提供了广阔舞台。结合最高检"着力做好四个领域的司法保护工作"的部署,我认为基层刑事检察和未检工作应聚焦以下方面服务大局:
(一)在加强人权司法保护中贯彻宽严相济:宽严相济刑事政策是必须长期坚持的基本政策,其核心在于"该严则严、当宽则宽、宽严有度"。在办理普通刑事案件时,必须辩证把握从严与从宽的关系。对于严重暴力、涉黑涉恶等犯罪,必须依法从严惩处,守护社会安宁。对于因民间纠纷引发、情节较轻的初犯、偶犯等,则要充分评估其主观恶性、社会危害性和悔罪表现,依法用好不起诉、认罪认罚从宽等制度,促进社会内生稳定。这就要求我们检察官不仅要精于审查证据、适用法律,更要善于洞察案件背后的社会矛盾,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二)在加强民生司法保护中呵护未成年人成长:未成年人检察工作直接关系到"人民生活品质"的提升和国家的未来。必须始终坚持"最有利于未成年人"原则,深化"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实践中,决不能"构罪即诉""一诉了之",也不能"不诉了之"。对于涉罪未成年人,要严格全面落实社会调查、法定代理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特别程序,根据个案情况"量身定制"帮教方案,综合运用心理疏导、行为矫治、家庭教育指导等手段,帮助他们迷途知返。同时,对于主观恶性深、社会危害性大的未成年人,也要依法惩治,发挥刑罚的特殊预防和教育警示作用。
(三)在加强公益司法保护中拓展未检工作内涵:未成年人保护是一项系统工程。除了办理涉未成年人刑案,还应积极发挥未成年人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的优势,向前一步,主动作为。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宾馆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校园周边安全、酒吧违规向未成年人售酒等社会治理漏洞,要敢于、善于通过公益诉讼检察建议、支持起诉等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履职整改。
三、聚焦主责主业,高质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四中全会提出"完善司法公正实现和评价机制",最高检据此强调要"一体抓实'三个管理'"。这为我们在基层一线如何"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提供了具体的方法论。
(一)构建"大管理"格局,提升办案系统性:要改变过去零散、随意的监督模式,着力构建宏观与微观结合、专门管理与自我管理衔接、内部与外部统一的"大管理"格局。宏观上,要发挥检委会对类案政策的把握和指导作用;微观上,要落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并依托检察官联席会议集思广益。河南方城县检察院创新的"一单式"侦查活动监督管理机制,将八项监督事项整合入单,随案流转、全程留痕,有效破解了监督碎片化问题,显著提升了案件质量。这启示我们,在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中,必须做实"监督前哨"作用,通过标准化、流程化的方式,强化对立案、侦查等环节的实质化监督。
(二)强化数字赋能,激发法律监督新动能:面对监督线索发现难、成案难的问题,必须向科技要生产力。应积极借鉴其他检察院的经验,主动运用大数据法律监督模型,对涉罪未成年人记录封存、侵害未成年人案件线索等进行筛查、比对、分析,从海量数据中发现监督线索,推动未成年人保护从事后救济向事前预防、从个案办理向类案监督转变。
(三)深化诉源治理,做实办案"后半篇文章":高质效办案,不仅要案结,更要事了、政通、人和。在刑事检察中,对于因犯罪侵害陷入困境的被害人,特别是未成年被害人,要协同落实司法救助、心理干预等综合帮扶措施。在未检工作中,要持续做优法治宣传教育,通过担任法治副校长、开展"模拟法庭"、建设家庭教育指导站等方式,推动"四大检察"协同发力,深化"家校社"协同育人机制。通过加强与公安、法院、教育、妇联、关工委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构建社会化帮教和支持体系,体现检察工作融入社会治理的大格局。
四、强化自我修炼,锻造过硬检察履职本领
打铁必须自身硬。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基层检察官必须时刻保持"本领恐慌"的危机感。一方面,要持续提升专业素养,不仅要熟练掌握法律法规,更要深入学习最高检发布的指导性案例和典型案例,研究"宽"与"严"的精准把握,提升证据审查、出庭公诉、释法说理等核心能力。另一方面,要筑牢廉洁司法防线。全会强调要"持之以恒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我们必须时刻自重自省,严守纪法规矩,自觉接受内部案件管理与外部人民监督员、社会舆论等各方面监督,确保检察权依法规范运行。
征程万里风正劲,重任千钧再出发。站在"十五五"开局的新起点上,我将以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引,立足未成年人检察与刑事检察工作岗位,以"等不起"的危机感、"慢不得"的使命感,将学习成果切实转化为"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为法治担当"的履职实效,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