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1
〔*〕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报告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月〔*〕日至〔*〕月〔*〕日,县委巡察一组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5年〔*〕月〔*〕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党组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院党组对巡察反馈意见完全认同、诚恳接受、照单全收,坚决扛起整改主体责任,全力推动整改落实。一是提高站位强认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传达学习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引导全体干警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切实增强整改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健全机制压责任。第一时间成立整改领导小组,制定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和台账,实行动态跟踪、对账销号,倒排节点逐项推进。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入剖析根源,严肃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三是标本兼治建制度。坚持"当下改"与"长久立"相结合,既着力解决具体问题,又深挖根源、举一反三,修订完善7项制度规定,扎紧制度笼子,防止问题反弹。四是强化监督求实效。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戒形式主义,确保整改真改实改,推动全面从严管党治检走深走实。
院党组书记切实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以上率下推动整改走深走实。一是亲自部署推动。担任整改领导小组组长,牵头制定整改方案,多次主持召开党组会听取整改进展,研究解决重点难点问题,调度推进整改落实。主持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带头对照检查、深刻剖析,带动班子成员压实整改责任。二是带头聚力攻坚。主动认领全局性重点难点整改任务,对历史遗留问题和深层次矛盾不回避、不推诿,亲自协调督办,倒排工期、动真碰硬推进整改。督促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抓实分管领域整改。三是注重成果转化。坚持把整改融入日常、融入班子队伍建设,将"当下改"与"长久立"紧密结合,完善打基础、管长远的制度措施,切实把整改成果转化为服务发展、服务决策、服务落实的工作实效,为打造闽浙边现代化生态新城贡献检察力量。
二、集中整改期内巡察整改进展情况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1.增强审限意识。一是建立新受理非羁押案件跟踪预警台账,实时跟进取保候审案件办理进度。针对某赌博案超期采取强制措施问题约谈承办人,压实责任。2025年11月以来,受理的非羁押案件,均在7日内依法作出取保候审决定。二是开展专题业务培训,组织学习刑事诉讼法及取保候审相关规定,督促干警严守办案时限节点。三是建立非羁押审查起诉案件受理台账,动态跟踪在办案件进度,对需补证案件依法及时退回补充侦查。
2.提升案件办理质量。一是强化逮捕必要性审查。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共办理2件故意伤害审查逮捕案件。办案中,在核查案件事实、嫌疑人主观恶性基础上积极开展矛盾化解,促成1起案件当事人和解。二是从严规范办案程序与文书制作,要求文书逐字核对并填报《案件质量检查表》,文书错别字、格式错误显著减少,法律文书规范度明显提升。三是落实案件质量自查机制,案件办结前开展自查与交叉核查,对照核查表从证据、事实、法律适用、办案程序、文书制作等方面全流程把控案件质量。
3.畅通行刑衔接工作。一是强化与行政执法单位协作联动,常态化开展走访对接6次。二是加强行刑衔接工作监督,2025年11月以来,刑事检察部门严格按照行刑衔接相关规定将作出不起诉的案件移送行政检察部门办理。行政检察部门严格落实《人民检察院行刑反向衔接工作指引》,对在办4件行刑反向衔接案件依法开展审查,在法定期限内审结。其中,对依法应当对被不起诉人给予行政处罚的,向主管行政机关制发检察意见3件,对不具备行政处罚条件的,依法终结审查1件。三是跟踪督办检察意见落地,对前期制发的3件检察意见指定专人跟踪督办,督促行政执法机关依法履职,目前均已作出行政处罚。
4.扎实推进刑事侦查监督工作。一是坚持公正效率并举,强化审前主导,通过提前介入,引导并规范侦查取证工作。二是用好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平台,落实每周三干警驻点值班机制,将案件质量管控前置至侦查阶段。三是常态化开展侦查人员庭审观摩、同堂业务培训活动,组织观看庭审录像,针对金融、电诈类新规开展专题培训,有效纠正取证、法律适用、办案程序中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升侦查队伍专业办案水平。
5.抓实刑事执行监督工作。一是按季度建立监督文书台账,梳理2025年制发的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动态跟进看守所整改落实。2025年以来制发的纠正违法通知书、检察建议均已全部整改反馈。常态化开展整改"回头看",紧盯看守所混管混押等突出问题,强化驻所日常监管,督促其每月落实2次交付监狱执行工作,从源头杜绝混管混押违法问题。二是学习《刑罚变更执行监督典型案例》《关于规范判处监禁刑罚罪犯交付执行工作若干问题的意见》等规范性文件,提升干警业务能力和监督水平。三是举一反三,加强类案监督。针对社区矫正禁止令执行监督不严等问题制发检察建议1份,并开展整改公开听证,同时联合司法局等部门签订《涉食品、药品安全案件社区矫正对象禁止令执行协作机制》。
6.加强刑事立案监督。一是刑事检察部门于2025年5月21日将"张某申请立案监督案"审查结果反馈给当事人。二是畅通立案监督信访受理渠道。控申接访人员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查并登记建档,明确受理条件与答复时限。对材料不全者,一次性告知补正清单;对不属本院管辖者,耐心解释并引导至相应管辖机关。三是强化内部监督,建立全流程办案台账,对受理、分流、办理、答复等关键节点全程留痕,实时掌握进度,督促承办部门按期作出实体答复。如近期受理的一起立案监督信访案,第三检察部受案后及时分流至第一检察部办理,并作程序性答复;针对信访人多次来访的情况,第三检察部联合第一检察部共同接访,当面释法说理,并与第一检察部定期沟通信访件实体办理情况,适时召开听证对信访人进行实体答复,实现程序与实体双到位。四是提升立案监督实体办理答复质效。第一检察部与公安机关建立《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工作规范》,完善刑事案件办理、法律监督等工作统一对口衔接模式,促进立案监督案件高质效办理。
7.扎实落实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一是在部门周例会中深入学习最高检"一号检察建议",明确了工作方向。二是排查梳理,进一步筑牢校园安全防线。结合法治进校园活动,深入辖区第三中学、开来学校、第五实验幼儿园、第六实验幼儿园等学校,实地摸排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开展预防性侵法治宣讲。联合县公安局、县教育局完成对县教育系统聘用的编外教职工入职查询289人。三是开展校园安全"回头看"。与学校相关负责人座谈。四是已制定2026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计划。
8.有效提升检察建议效果。一是对2021年至2024年向县有关部门制发的检察建议进行全面"回头看"。召开专题联席会,逐项核查问题整改落实情况。二是进一步明确检察建议制发流程,总结提炼工作经验,推动与职能部门衔接更顺畅、协作更高效。三是强化从业人员法治教育。与县公安局、文化体育和旅游局组织县域娱乐场所经营者集中培训,通过案例讲解、法律解读、警示教育等方式,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法规,阐明违规接纳未成年人、有偿陪侍等行为的法律后果,压实经营主体责任。
9.多方合作保护未成年人。一是强化个案研判与类案指导。针对办案中发现的涉未成年人新情况、新问题,联合公安、教育、团委等部门召开专题磋商会并发出磋商函。二是完善未成年人综合保护衔接机制。与县委宣传部、教育局、团县委联合签署《〔*〕县家校社协同育人"教联体"建设工作实施方案》;与第二检察部联合制定《关于建立涉未成年人权益综合保护衔接机制的实施意见》,明确职责分工,细化案件移送程序;与第三检察部联合制定《关于进一步做好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工作的实施意见》,协同县司法局、社区矫正管理局对在矫未成年人开展家庭走访和座谈,了解其家庭情况及成长经历。三是与〔*〕县向暖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春晖·润薇"未保关爱项目补充协议书》,探索社工服务与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融合机制,丰富未成年人保护服务供给。
10.严格执行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一是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规则》,制定年度学习计划,将意识形态专题学习列为重点内容。传达《关于当前我县意识形态领域形势的通报》,推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细落实。二是组织学习《学好"四史"永葆初心、永担使命》《习近平总书记论中国共产党史》《党史学习教育工作条例》等重要内容,将党史学习作为中心组常设议题,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11.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八个纳入"工作要求。将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纳入年度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重要内容。2025年度党支部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报告、班子工作总结及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材料中均已纳入意识形态工作内容,推动主体责任压紧压实。
12.落实网络意识形态工作。一是制定《〔*〕县人民检察院网络安全应急预案》,强化网络运行安全保障,提升网络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能力。二是强化门户网站管理。开展网站等级保护测评,依托博约智能媒体审校系统进行规范化评查5次,纠正存在错字、漏字、敏感词等问题的宣传报道20余篇。三是严格执行"三审三校"制度,规范信息稿件审核流程。明确政治部人员供稿时,由宣传人员初审、办公室主任复审、政治部主任终审,严格执行分级把关,避免多环节审核由同一人担任。公众号文章均经"三审三校"并登记备案,信息发布质量与意识形态安全管控水平稳步提升。
13.重视统战工作。一是将统战工作常态化纳入党组重要议事日程和学习计划,分别在2025年11月6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11月24日党组会上学习统战工作相关内容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战工作重要讲话精神,并提出贯彻落实意见。二是将《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纳入2025年度领导干部述责述廉报告中。三是自觉接受民主监督。聘请党外人士担任听证员,将检察工作置于民主监督之下。2025年11月至2026年3月,邀请政协委员、党外人士参加检察听证26人次。
14.加强统战工作宣传。一是在院内官方网站全文发布《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引导全员深化学习,增强贯彻落实的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二是依托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平台转发《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和省委《关于贯彻〈中国共产党统一战线工作条例〉的实施意见》等统战相关内容,拓展宣传覆盖面,提升政策知晓率。
15.加强党外人士的培养教育。一是完成本院党外干部摸底排查,建立党外干部花名册,规范信息管理,为培养使用提供数据支撑。二是落实"导师帮带制"。为5名优秀党外年轻干部配备导师,组建2个综合履职团队,安排3名党外年轻干部参与重大疑难案件办理。在2025年度公务员考核中,2名党外干部年度考核被评为优秀,1名党外干部在司法责任制绩效考核中被评为优秀检察辅助人员。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方面
16.严把检察建议质量关口。一是全面复盘"类案多发""一案多发"问题,通过部门会议明确类案办理标准与检察建议制发规范,靶向制发类案检察建议,推动实现"一份建议治理一类问题"。二是抓实质量提升。围绕高质效办案要求,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强化质量管控意识,重点把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和检察建议内容审核等关键环节,确保监督依据充分、对策措施精准可行、检察建议制发合法合理,切实提升监督质效和办案规范化水平。整改期间,办理2件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经审查属于不需要制发检察建议的情形,制发磋商函2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对存在问题进行整改,现已整改完成并收到答复。
17.严格落实案件自查要求。一是落实《〔*〕县院一体抓实"三个管理"实施细则》,提升评查质效。2025年抽调6名检察官开展交叉评查,累计评查案件60件,结果均为合格。针对评查中发现的问题,已督促承办人整改到位。二是从严开展案件质量点评活动。2025年11月召开案件质量点评会,集中复盘典型问题,剖析根源症结,明确整改方向。以严评实查推动案件质量评查走深走实,提升司法办案规范化水平。
18.积极报告履职情况,主动呈报专项分析。一是2025年12月31日向县委政法委报告2025年公益诉讼工作情况,为县委、县政府提供决策参考。二是系统梳理近两年县域内非法采矿犯罪多发的问题、原因、建议后,以情况反映的形式向县委报告。
19.充分发挥党组领导作用。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坚持民主集中制。自巡察以来共研究"三重一大"事项10余次,所有重大决策、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资金使用均严格履行程序,集体讨论决定。2025年12月党组会分析总结年度党的建设、队伍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暨全面从严治党工作及法律监督工作情况,研究部署2026年度工作任务,明确目标方向。二是制定2026年《中共〔*〕县人民检察院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从院党组、党组书记、班子成员、部门负责人四个层面梳理明确28项具体责任,压紧压实院党组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
20.严格落实廉政谈话制度。紧盯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开展廉政谈话44人次,压实"一岗双责",做到风险早预警、问题早防范。
21.强化派驻意识,发挥"探头"作用。一是加强学习,组织派驻纪检监察组干部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纪检监察工作相关条例及监察业务知识,研读《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二是聚焦"三重一大",强化监督检查,列席检察长办公会、检委会等关键会议,实施实时监督。
22.强化监督执纪。一是加强问题线索分析研判,对未填报"三个规定"被通报的当事人进行集体约谈和批评教育。二是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将退休干部违规在企业任职的问题向县纪委案件监督管理室备案。
23.筑牢财务内控防线。一是针对2021年8月一笔案件退款支付流程签字不规范问题,逐一查明原因,对相关业务重新核查原始依据及支付流程,确认业务真实合规后出具书面情况说明。二是制定《〔*〕县人民检察院财经活动内部控制规范》,将检务督察人员纳入经费管理工作小组,细化财务审批、资金使用、政府采购等全流程规范,明确各岗位权责边界,杜绝流程缺位、责任模糊问题,内控执行刚性显著增强。三是约谈提醒现任财务人员,重申内控要求,督促压实审核责任,严格执行财务制度。
24.严把财务报销审核关。一是对3笔未经领导审批的支付凭证,逐笔重新核查原始依据及支付流程,确认业务真实、合规。经核实,领导未审批系漏签所致,已补充完善审批手续并出具书面情况说明。二是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学习报销流程及《政府会计制度》,明确审批权限与责任,强调"无审批不支付"要求,提升相关人员合规意识与业务能力。三是约谈财务人员,重申财经纪律,严把审核关,杜绝同类问题再次发生。
25.堵塞支付管理漏洞,杜绝资金违规转入个人账户。一是完善《〔*〕县人民检察院财经活动内部控制规范》中资金支付管理条款,明确除1000元以下合规垫付并附完整的小额支出凭证外,所有经费支出均通过对公转账支付。二是约谈财务人员,重申对公转账纪律,严格审核支付对象与用途,对不合规支付申请坚决予以退回。
26.规范采购管理。一是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系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规,重点培训采购询价流程、合规操作要点及风险防控知识,要求全员熟练掌握询价程序,杜绝无询价采购行为。二是完善单位采购管理制度,在《〔*〕县人民检察院财经活动内部控制规范》中完善采购管理规定,明确各类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流程节点、责任分工等,有效保障采购流程的合规性、规范性,从源头杜绝采购不规范行为。三是约谈提醒现任办公室主任、行装负责人及财务人员,重申政府采购及小额采购管理规定,督促强化合规意识,严格审核采购程序。
27.及时完成待摊投资结转,规范固定资产入账管理。一是已将2023年待摊投资54955元转为固定资产,同步更新固定资产卡片。二是组织办公室全体人员学习《政府会计准则》等法规,确保财务处理规范、资产数据真实完整,提升财务管理规范化水平。三是约谈提醒现任财务人员,重申政府会计制度及资产入账管理要求,督促及时完成待摊投资分摊与固定资产结转,规范账务处理,确保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28.加强固定资产管理。一是将2021年采购的壁柜及会议桌补登记入固定资产,计算未转固期间应计提折旧,同步更新固定资产卡片。二是组织办公室相关人员学习《〔*〕省省直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管理办法》,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确保新增资产及时入账。三是约谈财务人员,重申资产管理全流程规定,督促严把入账审核关,确保新增资产及时登记入账,账实相符。四是开展资产清查工作。对全院资产进行盘点和清查,共计清查526张固定资产卡片,建立固定资产台账,确保账实相符。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情况方面
29.认真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议中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10余次,并长期坚持。
30.赴〔*〕区院开展实地研学。在学习基础上,积极探索党建融检"151"工作机制,五个党小组立足岗位特点与业务优势办好民生实事。
31.常态化推进党纪学习教育。集中整改期间在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会、党小组会上通报酒驾醉驾典型案例4次,开展专题研讨1次,提交书面材料25份;元旦前,通过短信、微信群等开展廉政提醒,深化党性党风党纪建设。
32.淬炼业务本领。一是强化专业能力建设。举办"政检微课堂"3期,以转培训、专家授课等方式提升干警业务能力,促进学用结合。二是开展政治轮训。围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制定轮训方案,以专家授课、"政检微课堂"、专题研讨等形式,推动干警学深悟透全会精神。
33.提高信息报送参与率。一是强化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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