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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作风建设,铸就农业铁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课讲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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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耕作风建设,铸就农业铁军--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党课讲稿

同志们:

今天,我们相聚在此,共同深入探讨如何在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以制定实施中央八项规定破题开局,推动全党全社会纠治"四风",树立新风正气,开启了激浊扬清的作风之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作风建设是永恒课题,要标本兼治,经常抓、见长效,把八项规定精神无形中变成自学遵守的纪律约束。"在市农业农村局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是纯洁干部队伍、提升服务效能、推动乡村振兴的关键举措,有助于我们以优良作风适应新时代农业发展要求,践行初心使命,为农业强市建设筑牢根基。

一、深挖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内核,筑牢思想根基

(一)从历史纵深把握规定源起,强化思想自觉。中央八项规定是党在新时代的庄严承诺,是全面从严治党的第一颗纽扣。回顾历史,作风建设始终是党保持先进性、纯洁性的生命线。延安时期,党通过精兵简政、反对官僚主义等举措,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衷心拥护,为革命胜利奠定了坚实基础。而今,中央八项规定继承和发扬党的优良传统,针对新时代新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规范要求。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作风关系党的形象,关系人心向背,关系党的生死存亡。"我们市农业农村局作为服务"三农"的前沿阵地,必须深刻认识到,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是权宜之计,而是一场刀刃向内的自我革命,是筑牢信仰之基、补足精神之钙、把稳思想之舵的必然要求。

(二)解读规定内涵,明晰行为准则。中央八项规定从改进调研、精简会议、规范出访等八个方面作出详细规定,看似简单条文,实则蕴含着深刻的执政理念。改进调研要求我们深入田间地头,了解农民真实诉求,避免走马观花;精简会议旨在提高工作效率,杜绝形式主义;规范出访则是彰显大国风范,严守外事纪律。每一项规定都紧密联系实际工作场景,为我们的行为划定了红线。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纷繁复杂的问题中把握事物的规律性,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中发现事物发展的走向和机遇,从普遍发生的问题中看到事物的本质和全局。"我们必须精准解读规定内涵,将各项要求内化于心,转化为自觉行动,使作风建设成为日常工作的生活常态。

(三)剖析规定本质,增强政治定力。中央八项规定本质上是党密切联系群众、保持生机活力的传家宝。它要求我们时刻牢记党的根本宗旨,以百姓心为心,始终把人民放在心中最高位置。在农业发展过程中,无论是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还是促进农产品销售,都必须紧紧依靠群众、发动群众。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共产党就是给人民办事的,把老百姓关心的事一件件办好,是共产党人的本分。"我们要深刻认识到,违反规定的行为不仅是作风问题,更是政治问题,严重损害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因此,必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在复杂多变的农业形势中站稳政治立场,把准政治方向。

(四)立足时代方位,升华思想境界。在新时代新征程中,农业面临着转型升级、绿色发展、城乡融合等诸多挑战和机遇。中央八项规定为我们应对这些复杂局面提供了思想指引和作风保障。当前,科技赋能农业的趋势愈发明显,但部分干部可能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滋生形式主义,过度依赖技术而忽视农民实际操作能力;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时,也可能出现急于求成、搞政绩工程的不良倾向。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全党同志要永葆自我革命精神,增强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的政治自觉。"我们要立足时代方位,以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为镜,不断升华思想境界,培养过硬作风,以适应新时代农业高质量发展的要求,在实现农业现代化的道路上行稳致远。

二、以典型案例为镜,筑牢纪律防线

(一)某省农业农村厅某某违规收受礼品礼金案

20〔...〕年,某省农业农村厅某处长,在负责省级农业项目申报评审期间,多次收受项目申报企业赠送的高档烟酒、土特产及礼金,总价值数万元。其利用职务便利,在项目评审打分环节,为相关企业谋取不正当利益,使不符合条件的企业得以通过评审,获取大量财政补贴资金。最终,该处长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涉嫌犯罪问题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八十八条规定,违规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等,情节较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开除党籍处分。该处长的行为严重违反廉洁纪律,不仅破坏了农业项目评审的公平公正性,还导致财政资金流失,损害了政府公信力,加剧了企业间的不正当竞争,扰乱了农业市场秩序,严重影响党群关系,使农民对政府扶持农业发展的政策产生质疑,阻碍了农业产业健康发展。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保持反腐败政治定力,不断实现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一体推进的战略目标。"在农业项目管理中,我们要以此为鉴,建立健全项目申报、评审、验收等全流程监管机制,加强对关键岗位人员的廉洁教育,确保农业扶持政策真正惠及广大农民和合规企业,推动农业产业在公平公正的环境中茁壮成长。

(二)某市农业农村局某领导违规公款吃喝案

20〔...〕年,某市农业农村局某副局长借召开工作研讨会之机,安排超标准公务接待,宴请上级部门领导及本地相关企业负责人,宴席使用高档菜肴、酒水,费用通过虚列办公用品开支等方式在单位财务报销。同时,该副局长还多次在私人会所组织类似宴请活动,花费巨额公款。后经群众举报,该副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撤职处分,并责令退赔相关费用。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零三条规定,违反有关规定组织、参加用公款支付的宴请等活动,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该副局长违规公款吃喝行为挥霍浪费公共财产,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坏党风政风,带坏社风民风。在农业系统,此类行为不仅让农民对政府勤俭节约的形象产生负面认知,还可能引发上级部门与地方农业部门、企业之间不正当的利益勾连,影响农业政策的精准落地,损害农民利益,严重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从思想上固本培元,提高党性觉悟,增强拒腐防变能力。"在农业农村局工作场景中,我们要严守公务接待标准,加强财务报销审核,强化警示教育,引导干部职工自觉抵制奢靡之风,营造清正廉洁、风清气正的工作氛围,让农业发展成果真正惠及百姓。

(三)某县农业农村局某干部形式主义推进农村改厕案

20〔...〕年,某县农业农村局某干部负责农村改厕工作,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未深入农村调研农民实际需求和使用习惯,盲目照搬其他地区改厕模式,在施工过程中监管不力,导致改厕质量不达标,建成后大量厕所无法正常使用,造成财政资金浪费。同时,该干部为应付上级检查,要求村干部虚报改厕完成数据,弄虚作假。最终,该干部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调离原岗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只表态不落实,或者表态与落实不符,打折扣、搞变通,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该干部的形式主义行为违背了党的群众路线,未把农民利益放在首位,使农村改厕这一惠农工程变成"形象工程""面子工程",严重损害党群关系,引发农民对政府工作的不满,阻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进程,影响乡村振兴战略在基层的有效实施。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在全党大兴调查研究之风,推动党中央大政方针和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地生根。"在推进农业农村各项工作时,我们必须杜绝形式主义,深入基层调研,精准把握农民需求,加强项目精细化管理,确保各项惠农工程经得起历史和人民检验,切实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提升农民获得感和幸福感。

(四)某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某队员吃拿卡要案

20〔...〕年,某市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某队员在对当地农资市场进行执法检查时,以帮助农资经营店规范经营手续、逃避监管为由,向店主索要好处费,并暗示店主在其监管片区内可适当放宽经营限制。该队员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收受农资店主钱款及贵重礼品,对部分无证经营、销售假劣农资的店铺选择性执法,放任其继续违法经营。事情败露后,该队员受到开除党籍、开除公职处分,并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在社会保障、政策扶持、扶贫脱贫、救灾救济款物分配等事项中优亲厚友、明显有失公平的,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或者留党察看处分。此条例虽直接表述为优亲厚友,但拓展来看,该执法队员吃拿卡要、选择性执法行为也是严重违背公平公正原则,破坏市场秩序,损害群众利益。在农资市场监管中,此类行为使假劣农资流入市场,坑农害农,严重损害政府执法公信力,影响农业安全生产,引发农民对政府监管能力的质疑,严重破坏党群关系。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强化执法监管,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合法权益。"农业农村局执法大队作为维护农业市场秩序的主力军,必须以此为戒,严格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队伍廉洁教育,建立健全执法监督机制,以公正执法、严格监管守护农业安全底线,维护农民切身利益,为农业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五)某省农业农村厅某处长慢作为致农业补贴发放延迟案

20〔...〕年,某省农业农村厅某处长负责全省农业补贴发放审核工作,但在工作中懒政怠政,对市县报送上来的补贴申请材料审核进度缓慢,无故拖延数月,未及时发现材料中的问题并反馈,导致大量补贴资金未能按时发放到农民手中,影响农民春耕生产和农业企业正常运营。期间,该处长多次被上级部门催办,仍以工作繁忙为由敷衍塞责,未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审核进度。最终,该处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并被调整工作岗位。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热衷于搞舆论造势、浮在表面的,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该处长慢作为行为虽未直接贪污侵占,但严重违背党的宗旨和工作作风要求,影响农业政策实施效果,使农民利益受损。在农业补贴领域,此类行为挫伤农民生产积极性,干扰农业生产经营节奏,损害党和政府在农民心中的形象,影响党群关系和谐稳定。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积极主动为农民群众排忧解难,提高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在农业补贴发放等直接关系农民切身利益的工作中,我们必须强化责任担当,优化工作流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各项惠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到位,把党和政府的温暖及时送到农民心坎上,以优良作风巩固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三、实践路径:聚焦农业农村业务,践行规定要求

(一)改进调研方式,精准服务"三农"。强化问题导向调研。一是调研前精心谋划。结合农业农村年度重点工作和基层反映的突出问题,制定详细的调研计划,明确调研主题、方法、行程等。例如在推进粮食种植结构调整调研时,提前收集当地土壤肥力、气候条件、市场行情等基础数据,确保调研有针对性。二是调研中深入一线。走进田间地头,与农民面对面交流,了解他们种植作物的品种选择、成本投入、病虫害防治、农产品销售等情况;深入农业企业、合作社,考察生产经营模式、技术创新需求、政策享受实效等。通过实地察看、现场询问,把问题摸准摸透,做到心中有数。三是调研后跟踪问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进行分类整理,建立问题台账,明确责任部门和解决时限。对能立即解决的,当场协调解决;对需长期推进的,持续跟踪督促,确保问题得到有效解决,让调研成果真正转化为推动农业发展的实际举措。拓展调研渠道。一是运用大数据调研。整合农业部门历年统计报表、行业监测数据,借助卫星遥感、物联网等技术手段,收集农田种植面积、作物长势、农资使用等实时数据,运用数据分析模型,精准发现农业生产中的潜在问题和趋势,为科学决策提供数据支撑。如通过卫星遥感监测春耕播种面积,对比历年数据,提前预判粮食种植结构变化。二是开展网络调研。利用政务新媒体平台发布调查问卷,广泛收集农民对农业新技术推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惠农政策落实等方面的意见建议;开设在线留言渠道,及时回复农民咨询和诉求,增强与农民的互动交流,拓宽民意收集途径,提升调研工作的覆盖面和代表性。

(二)精简会议文件,提升工作效率。优化会议管理。一是严格会议审批。建立会议计划审批制度,对会议的必要性、规模、时长、经费等进行严格审核,坚决取消无实质内容、可开可不开的会议。例如,对于一般性工作部署会议,优先采用文件传阅、电话沟通等方式替代,减少会议数量。二是提高会议质量。会前,精心准备会议材料,明确会议议程和讨论重点;会中,严格执行会议纪律,控制发言时间,鼓励简洁发言,避免空话套话;会后,及时整理会议纪要,明确任务分工和完成时限,强化会议落实情况督查,确保会议实效。三是推进会议创新。积极采用视频会议形式,将全市性农业工作会议延伸至县乡,减少基层参会人员舟车劳顿,提高会议效率;对于涉及多个部门的农业项目协调会议,探索联合会议模式,集中研究解决跨部门问题,避免多头开会。规范文件制发。一是加强文件统筹。建立文件计划管理制度,科学确定文件主题和数量,避免文件内容重复相似、多头重复发文。在制定农业产业扶持政策文件时,充分整合各部门相关要求,形成统一文件对外发布。二是注重文件实效。起草文件时,深入研究政策法规,结合本地农业实际,提出具体可操作的措施,避免文件空泛无物、泛泛而谈;严格文件审核把关,确保文件逻辑严谨、表述准确、格式规范,提高文件质量,防止因文件解读不清导致基层执行偏差。三是建立文件评估机制。定期对已发布文件的执行效果进行评估,根据农业发展形势和政策调整需要,及时修订完善文件内容,确保文件始终符合农业工作实际,为农业发展提供有力政策保障。

(三)规范公务接待,树立良好形象。严格接待标准。一是明确接待范围。严格按照中央八项规定和相关制度要求,界定公务接待范围,严禁接待与公务活动无关的人员。例如,对于非农业系统业务交流参观,原则上不安排公务接待,由对口科室协助联系相关观摩点自行解决餐饮问题。二是控制接待规格。严格执行接待标准,不得超规格安排住宿、用餐,不得提供高档菜肴、烟酒。接待用餐优先安排在单位食堂,确需在外接待的,选择普通饭店,按照规定标准点菜,避免铺张浪费。三是规范接待流程。建立公务接待审批制度,接待前填写接待申请表,详细注明接待事由、人员、标准等信息,经领导审批后方可接待;接待结束后,如实填写接待清单,作为财务报销凭证,确保接待流程规范透明。加强接待监管。一是强化内部监督。设立专门接待监督电话和举报邮箱,鼓励干部职工对违规接待行为进行监督举报;定期对公务接待情况进行内部通报,对超标准接待、弄虚作假等行为严肃处理,形成有力震慑。二是开展专项检查。联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定期对农业农村局公务接待情况进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接待经费使用、发票凭证规范性等,及时发现并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公务接待合规合法。三是接受社会监督。在单位官方网站公布公务接待制度和监督方式,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提升公务接待透明度,维护政府机关良好形象,增强农民群众对政府工作的信任。

(四)整治形式主义,推动工作落实。优化考核评估体系。一是精简考核指标。结合农业农村工作重点,梳理现有考核指标,删减不必要的考核内容,突出粮食生产、乡村振兴、农村改革等关键指标,降低材料报表在考核中的权重,增加实地核查、农民满意度调查等考核方式,使考核更科学合理。例如,在农村人居环境整治考核中,加大随机抽查村庄实际环境状况的比重,减少书面汇报材料分值。二是改进考核方式。建立日常考核与年终考核相结合、定量考核与定性考核相补充的考核机制。日常考核通过工作台账、实地督导等方式跟踪工作进展;年终考核组织专家评审、农民代表评议等,综合评定工作成效,避免年终"突击式"考核带来形式主义问题。三是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将考核结果与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绩效奖励挂钩,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的进行约谈问责,激发干部担当作为、真抓实干的工作热情,推动农业农村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减轻基层负担。一是清理规范报表。全面梳理要求基层填报的各类农业统计报表、工作汇报,整合重复内容,精简报表数量,建立统一的报表报送平台和时间安排,避免多头重复报送,让基层干部有更多时间和精力深入农村开展工作。例如,将农业补贴申报、农村集体经济数据统计等相近业务报表进行整合,实现数据共享。二是优化工作留痕管理。在推进农业农村项目实施、农业技术推广等工作中,注重工作实际效果,不过度强调工作台账的页面排版、照片美工等,以工作成果和农民评价作为主要衡量标准,减少基层干部在工作留痕上的精力投入,使他们能够心无旁骛地为农民服务,切实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遇到的实际困难。

四、长效机制:构建作风建设体系,护航农业发展

(一)强化教育引导,筑牢思想防线。常态化开展党性教育。一是组织专题党课。局领导班子成员定期为全体干部讲授党课,深入解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作风建设的重要论述,结合农业发展实际,阐释优良作风对推动乡村振兴的重要意义,引导干部增强党性修养。例如,每季度安排一次以"传承红色基因,弘扬优良作风"为主题的党课,分享农业系统先进模范事迹,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二是开展红色教育活动。利用本地红色资源,组织干部参观革命纪念馆、红色教育基地,重温革命历史,感悟先辈作风。如每年组织干部前往本地革命老区,开展"重走红军路,奋进新征程"活动,在体验式教育中坚定理想信念,强化为民服务宗旨。三是加强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将党性教育融入日常组织生活,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等形式,常态化学习党章党规党纪,及时传达上级关于作风建设的部署要求,引导干部时刻绷紧纪律规矩之弦,做到防微杜渐。深化警示教育。一是通报典型案例。定期收集整理农业系统内外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典型案例,召开警示教育大会进行深入剖析,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让干部从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全局警示教育大会,通报不少于〔...〕起典型案例,深入分析违纪违法根源和危害。二是观看警示教育片。每年组织干部观看多部警示教育片,选取与农业工作贴近的案例,如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腐败、农业项目验收弄虚作假等,通过片中忏悔、案例剖析,给干部以强烈思想冲击,增强警示教育效果。三是开展廉政谈话。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局领导与中层干部、中层干部与普通干部定期开展廉政谈话,了解思想动态,提醒廉洁从政。在干部提拔任用、岗位调整、关键节点等时期,及时进行廉政谈话,筑牢思想防线,防止干部滑向违纪违法深渊。

(二)完善制度建设,强化刚性约束。健全内部管理制度。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加强对农业项目资金、行政经费等财务管理,规范报销流程,严格执行公务卡结算制度,杜绝公款私存、坐支现金等违规行为。加强对大额资金使用的审计监督,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例如,制定《市农业农村局农业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明确资金使用范围、审批权限、监督检查等环节要求。二是建立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制度。成立局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小组,定期对各科室、各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公务接待、公车使用、会议文件等方面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对违规行为严肃问责,并在全局范围内通报。三是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制度。将作风表现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重要考察内容,加强对干部群众公认度、廉洁自律等情况的调查核实,防止带病提拔。建立干部作风档案,记录干部日常作风表现、奖惩情况,作为干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的重要参考依据。加强制度执行监督。一是强化内部监督。发挥机关纪委、党支部纪检委员作用,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日常监督,及时发现和纠正制度执行中的偏差和问题。建立监督工作台账,定期对账销号,确保监督工作落到实处。二是引入外部监督。聘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农民代表等担任作风建设监督员,定期对农业农村局作风建设情况进行明察暗访,收集意见建议,形成外部监督合力。在局官方网站开设作风建设监督举报专栏,接受社会公众监督举报,对反映的问题线索及时核查处理,确保制度执行不打折扣。三是开展专项督查。联合纪检监察、审计等部门,定期对农业农村系统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专项督查,重点检查财务制度、项目管理制度、干部作风制度等执行情况,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建立整改清单,跟踪督促整改,确保制度执行严肃性。

(三)加强监督执纪,形成有力震慑。做实日常监督。一是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对干部出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谈话提醒、批评教育;对轻微违纪行为,给予党纪轻处分或组织处理;对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坚决立案审查调查,形成有力震慑。例如,对在农业项目检查中发现存在轻微违规行为的干部,及时进行谈话提醒,责令作出书面检查。二是加强廉政风险防控。梳理农业农村局各业务环节廉政风险点,绘制廉政风险防控图,明确防控措施和责任人。在农业项目申报审批、物资采购、农业执法等高风险领域,建立常态化风险排查机制,定期开展廉政风险排查,及时堵塞管理漏洞。如在农业项目申报季,对项目申报材料审核、专家评审、项目公示等环节进行重点监控,防范廉政风险。三是强化干部监督信息收集。建立干部监督信息库,整合纪检监察、组织人事、信访举报等部门信息资源,及时收集干部违纪违法、作风问题、群众投诉等信息,综合分析研判干部廉洁从政情况,为监督执纪提供精准依据。严肃执纪问责。一是加大办案力度。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特别是对在农业扶贫、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违纪违法问题,优先核查、快查快办,形成强烈震慑。例如,对在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中侵占集体资产、违规处置股权的干部,依法依规严肃处理,绝不姑息迁就。二是实施"一案双查"。在查办案件过程中,既追究直接责任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相关领导的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对因管理不力、监督缺失导致本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严肃追究领导责任。三是深化以案促改。在案件查办结束后,深入剖析发案原因,查找制度漏洞和管理薄弱环节,提出针对性整改建议,督促发案单位完善制度、加强管理。同时,组织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做到查处一案、警示一片、治理一域,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为农业发展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同志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是新时代农业发展的行动指南和纪律保障。让我们以此次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为契机,以案为鉴、警钟长鸣,脚踏实地、真抓实干,以优良作风推动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再上新台阶,为农业强市建设书写崭新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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